问题 | 假遗嘱如何辨别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辨别假遗嘱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遗嘱形式方面 1.自书遗嘱:自书遗嘱要求遗嘱人必须亲自书写全部内容,且要亲笔签名,同时准确注明年、月、日。 在实际辨别中,如果发现遗嘱的笔迹与遗嘱人平时的书写习惯明显不一致,或者根本没有遗嘱人的签名,又或者日期标注不完整,比如只写了年份而缺少月和日,那么这份遗嘱就很可能是假的。 2.代书遗嘱:代书遗嘱需要有两个以上具备见证资格的人在场见证。 其中一人负责代书,完成后,遗嘱人、代书人以及其他在场的见证人都要签名,并注明具体的年、月、日。 若缺少这些关键的要件,该遗嘱的真实性就值得怀疑。 二、遗嘱内容方面 遗嘱内容应当与遗嘱人一贯的意思表示、生活状况以及财产状况等相契合。 例如,遗嘱人在生活中一直对近亲属关爱有加,且财产主要是为了保障家庭生活,却突然在遗嘱中将大额财产赠与毫无关系的第三人,而忽视了近亲属的权益,这种情况下,该遗嘱可能是假遗嘱。 三、见证情况方面 见证人的资格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像无行为能力人、继承人等是不能作为见证人的。 而且见证过程也需要严格按照法律要求进行,如果见证过程存在瑕疵,比如见证人没有全程在场等,也可以作为判断遗嘱真假的辅助依据。 四、鉴定手段方面 可以借助专业的鉴定方法,如笔迹鉴定、指纹鉴定等,来确定遗嘱的真实性。 案情回顾: 小朱去世后,其遗嘱引发争议。遗嘱为代书遗嘱,只有代书人签名,无其他见证人签名,且日期标注不完整。遗嘱内容将大部分财产赠给不相干的小丽,忽视近亲属权益。小胡等近亲属怀疑该遗嘱为假遗嘱。 案情分析: 1、从遗嘱形式看,代书遗嘱缺少其他见证人签名及完整日期标注,不符合代书遗嘱法定形式要件,真实性存疑。 2、从遗嘱内容看,小朱生前关爱近亲属,却在遗嘱中忽视近亲属权益,将大额财产赠给不相干的小丽,与一贯意思表示不符,可能是假遗嘱。 3、见证情况方面,缺少其他见证人签名,见证过程存在明显瑕疵,可辅助判断遗嘱为假。 4、若通过笔迹鉴定等鉴定手段,发现笔迹与小朱书写习惯不符等,也能佐证遗嘱为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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