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没得到钱继承人也要还钱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没得到钱的继承人是否要还钱这个问题,需要依据不同情况具体分析,以下为你详细阐述:
一、限定继承原则下的情况 在通常情况下,遵循限定继承原则。 这意味着继承人在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时,是以所得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的。 打个比方,如果被继承人遗留了一定数额的债务,而继承人并没有实际继承到遗产,也就是所谓的“没得到钱”,那么从原则上来说,继承人是不需要去偿还被继承人所欠债务的。 因为其没有从被继承人那里获得相应的财产,也就没有承担债务的基础。 二、特殊情况下的分析 存在这样的特殊情况,当继承人明确表示放弃继承时,按照法律规定,其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是可以不负清偿责任的。 这是对放弃继承这一行为的法律认可。 然而,如果继承人在知晓相关情况后,明确表示接受继承,即便在当时暂时没有实际取得遗产,但是后续一旦取得了遗产,那么就需要在遗产的价值范围内承担起债务清偿责任。 比如说,遗产可能因为某些原因暂时无法分配,但后续可以分配时,继承人就需要履行相应还钱义务。 综上所述,没得到钱的继承人在未继承遗产或者放弃继承的情形下,一般是不用还钱的;而若接受了继承,后续取得遗产时则可能需要在遗产实际价值范围内还钱。 案情回顾: 小朱去世后留下债务,其继承人小李声称未得到钱。争议点在于小李是否要还钱。小李起初表示接受继承,但遗产因纠纷暂未分配到手。后小朱的债权人要求小李还钱,小李认为没拿到钱不应还钱,双方产生分歧。 案情分析: 1、按照限定继承原则,若小李确实未实际继承到遗产,在未拿到钱的阶段,原则上无需偿还小朱所欠债务,因其没有承担债务的财产基础。 2、小李虽暂时没得到钱,但他明确表示接受继承,后续一旦取得遗产,就需要在遗产的实际价值范围内承担小朱的债务清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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