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继承权限期是多少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继承权限期的相关规定,需要根据不同情况具体分析,以下为你详细介绍:
一、继承开始时间 继承开始的时间节点是被继承人死亡之时。 这是一个关键的时间标志,一旦被继承人死亡,相应的继承程序便正式启动,继承人也就依法取得了继承权。 比如,若被继承人是因疾病去世,那么从其死亡的那一刻起,继承就开始了,其合法继承人的继承权随即确立。 二、接受或放弃继承的期限 继承开始后,对于继承人来说,如果想要放弃继承,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明确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 若继承人在遗产处理前没有作出任何表示,那么在法律上就视为其接受继承。 例如,某家庭在处理遗产时,若继承人未提交书面的放弃声明,就默认其接受继承。 三、受遗赠的期限 受遗赠人在知道自己受遗赠这一情况后,需要在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明确表示。 若到期没有作出任何表示,在法律层面就会被视为放弃受遗赠。 四、遗产分割纠纷的诉讼时效 当出现继承权纠纷并需要提起诉讼时,诉讼期限为三年,这个时间是从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开始计算的。 不过,若从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了二十年,即便存在纠纷,也不得再提起诉讼。 案情回顾: 小朱去世后,其遗产待处理。小李作为继承人未书面表示放弃继承,小胡作为受遗赠人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未作表示。之后在遗产分割时,小丽认为小李默认接受继承不合理,小静则认为小胡应视为接受遗赠,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继承从小朱死亡时开始,小李在遗产处理前未书面放弃继承,依据法律规定,应视为其接受继承,小丽的观点不成立。 2、小胡作为受遗赠人,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未作表示,按照法律,应视为放弃受遗赠,小静的看法错误。 3、若后续产生遗产分割纠纷提起诉讼,诉讼时效为三年,从继承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犯之日起算,超二十年则不得再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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