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继承后的房产是否可以再继承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继承后的房产是可以再继承的,下面为你做详细阐述:
一、继承后的房产性质 当继承人通过法定继承,也就是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顺序和份额来继承房产,或者依据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进行遗嘱继承等合法方式,顺利取得房产后,此房产便从原来被继承人的财产转变为继承人的合法财产。 这意味着继承人对该房产拥有了完整的所有权,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二、再继承的法律依据 我国《民法典》明确规定,个人合法财产在其死亡后能够作为遗产进行继承。 当继承房产的所有权人不幸去世时,其名下的这处房产就自然而然地成为了遗产。 此时,若该所有权人生前立有遗嘱,就按照遗嘱指定的继承人进行再次继承;若没有遗嘱,则由其法定继承人按照法定顺序进行继承。 三、再继承的程序 再继承的程序和一般的房产继承程序是相同的。 首先,可能需要办理相关的公证手续,由公证机构对继承人的身份、继承的合法性等进行核实和证明。 之后,要到相关的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登记手续,提交必要的材料,如身份证明、房产证明、继承公证书等,经审核无误后,不动产登记部门会对房产的所有权进行变更登记,确保房产的所有权合法转移到新的继承人名下。 案情回顾: 小朱通过法定继承获得一套房产,后小朱不幸去世,其生前未立遗嘱。小朱的子女小李和小胡对该房产的继承产生争议,小李认为应按法定顺序由自己和小胡共同继承,小胡则认为自己对房产贡献大应多分。 案情分析: 1、小朱继承房产后,该房产成为其合法财产,小朱对其拥有完整所有权。小朱去世后,此房产作为遗产可被继承。 2、因小朱生前未立遗嘱,按照《民法典》规定,应按法定继承程序,由其法定继承人小李和小胡按照法定顺序共同继承该房产,不存在一方因所谓贡献大就多分的情况。 3、在办理再继承时,需按程序先办理公证手续,再到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完成房产所有权变更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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