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怀孕的胎儿是否有继承权和继承权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怀孕的胎儿是否有继承权的问题,下面为你详细解答:
一、胎儿有继承权 在我国法律体系中,胎儿是享有继承权的。 《民法典》第十六条明确规定,当涉及到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与胎儿利益保护相关的情况时,胎儿被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这意味着,从法律层面来讲,胎儿在特定情况下,具备参与遗产分配等相关事务的资格。 不过,这里存在一种特殊情况。 如果胎儿在娩出时是死体,那么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至终都不存在。 也就是说,只有顺利出生且为活体的胎儿,其继承权才能够得到切实的保障和体现。 二、继承份额的保留及分配情况 在进行遗产分割时,必须要为胎儿保留相应的继承份额。 这是为了保障胎儿出生后应有的权益。 具体的分配情况如下: 1.若胎儿出生时是活体,那么之前为其保留的份额就由该胎儿继承,其合法权益得到维护。 2.要是胎儿出生后不久便不幸死亡,这种情况下,该保留份额将由胎儿的法定继承人继承。 3.倘若胎儿娩出时为死体,那么保留的份额则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由被继承人的其他法定继承人来继承。 总之,胎儿的继承权在法律上有明确规定,不同情况有相应的处理方式。 案情回顾: 小朱去世后留下一笔遗产,此时其妻子小丽正怀有身孕。在遗产分割时,其他法定继承人认为胎儿不具有继承权,不应为其保留份额,而小丽则主张胎儿有继承权,双方产生争议。后胎儿顺利出生。 案情分析: 1、根据《民法典》规定,涉及遗产继承等与胎儿利益保护相关情况时,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所以小朱的胎儿有继承权,在遗产分割时应保留其份额。 2、由于胎儿顺利出生为活体,之前为其保留的份额应由该胎儿继承,其合法权益应得到维护,小丽的主张是合理合法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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