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嘱法律效力多久失效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遗嘱的法律效力通常不存在固定的“失效”时间限制,具体情况如下:
一、遗嘱生效后 遗嘱在立遗嘱人死亡时方才生效。 一旦生效,只要没有新的有效遗嘱对其进行变更或者撤销,就会持续保持效力。 例如,一份合法有效的自书遗嘱,其是立遗嘱人按照自身意愿,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下亲自书写完成的。 当立遗嘱人去世后,这份遗嘱中关于遗产分配的安排就会一直有效。 相关继承人需要按照遗嘱的内容,对遗产进行妥善的处理,确保遗产的分配符合立遗嘱人的意愿。 二、遗嘱被变更或撤销 立遗嘱人在生前是有权通过立新遗嘱等合法方式来变更或者撤销原来所立遗嘱的。 比如说,立遗嘱人后来又立了一份公证遗嘱,对之前遗嘱的内容做出了更改。 公证遗嘱是经过公证机构严格审查和证明的,具有较高的法律效力。 在这种情况下,之前遗嘱中被更改的部分就不再具有效力,遗产的分配将按照新的公证遗嘱内容来执行。 三、遗嘱无效的情形 若遗嘱存在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况,比如是通过伪造的方式订立的,或者是立遗嘱人在受胁迫的状态下订立的,那么这样的遗嘱自始就是无效的。 因为这些行为违背了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愿,不符合法律对于遗嘱有效性的要求,所以不能产生相应的法律效力。 案情回顾: 小朱生前立有自书遗嘱,去世后,继承人按遗嘱分配遗产。后小胡提出小朱生前曾立公证遗嘱对原遗嘱部分内容更改,而小丽称原遗嘱是小朱受胁迫订立应无效,争议焦点在于遗嘱效力及遗产如何分配。 案情分析: 1、若小朱原自书遗嘱合法有效,且无新有效遗嘱变更或撤销,应按其内容分配遗产。小朱去世后,在无其他有效变更情况下,原遗嘱持续有效。 2、若小朱后来所立公证遗嘱属实,被更改部分的原遗嘱内容失效,遗产分配应按公证遗嘱执行。 3、若能证实原遗嘱是小朱受胁迫订立,该遗嘱自始无效,遗产需按法定继承等其他合法方式分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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