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继承农村父母的房子是否可以变更继承人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继承农村父母的房子能否变更继承人的问题,需要分不同情况来具体分析,以下为你详细阐述:
一、遗嘱继承情形 如果父母在生前立有合法有效的遗嘱,并且在遗嘱中明确指定了房屋的继承人,那么在遗嘱没有经过变更或者撤销的情况下,通常是需要按照遗嘱的内容来执行的,不能随意地变更继承人。 这里要注意,遗嘱并非是一成不变的。 遗嘱人如果因为某些原因,比如自身想法的改变、家庭关系的变化等,是可以通过立新遗嘱等合法的方式来对遗嘱的内容进行变更的。 比如,原来遗嘱指定房屋由大儿子继承,后来因为大儿子对父母不尽赡养义务,父母可以重新立遗嘱,将房屋指定给小儿子继承,从而改变继承人。 二、法定继承情形 在父母没有立下遗嘱的情况下,就需要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来办理房屋继承事宜。 法定继承人之间是可以进行协商的,如果大家能够协商一致,就可以通过签订协议等方式,对继承份额等进行合理的安排。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可以视为对继承的一种调整,但严格来讲,这并不是变更继承人。 若法定继承人之间协商不成,那就只能按照法律规定的顺序和份额来进行继承,一般情况下是不能擅自变更继承人的。 案情回顾: 小朱父母去世,留有农村房屋。生前父母立遗嘱指定小朱继承,后小朱对父母不尽赡养义务,父母想变更继承人。小胡作为小朱弟弟,主张按新情况变更。此外,小李父母未立遗嘱,其法定继承人之间对房屋继承份额安排存在分歧。 案情分析: 1、在小朱父母遗嘱继承情形下,父母有权变更继承人。最初遗嘱指定小朱继承,但因其不尽赡养义务,父母可通过立新遗嘱等合法方式,将继承人变更为小胡等其他子女。 2、小李父母法定继承情形中,法定继承人能协商一致,可签订协议安排继承份额;若协商不成,则需按法律规定顺序和份额继承,一般不能擅自变更继承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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