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继承人失去继承权还能代位继承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继承人失去继承权后不能代位继承的问题,下面为您做详细分析:
一、失去继承权的具体情形 在法律规定中,存在多种导致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情况。 还有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情形,这种行为体现出其对遗产的不正当追求,损害了其他继承人的合法权益,同样会被法律剥夺继承权。 此外,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等,也会导致继承权的丧失。 二、代位继承的相关条件 代位继承主要发生在法定继承中。 当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就会涉及到代位继承。 此时,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其应继承的份额。 这里的关键前提是,代位继承人的直系长辈血亲必须享有合法的继承权。 例如,孙子女要代位继承其父或母应得的遗产份额,其父或母原本应具备合法的继承权。 三、结论 一旦继承人因法定事由丧失了继承权,其晚辈直系血亲便失去了代位继承的基础。 因为代位继承是建立在合法的继承顺位和权利传递之上的,当这个传递环节的继承权丧失后,后续的代位继承自然就无法成立了,这是符合法律逻辑和公平原则的。 案情回顾: 小朱的父亲为争夺遗产杀害了小朱的爷爷,小朱爷爷去世后,小朱主张代位继承其父亲应得的遗产份额。争议点在于小朱父亲丧失继承权后,小朱能否代位继承。 案情分析: 1、小朱父亲因“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这一严重违法行为,依据法律规定,已丧失了对小朱爷爷遗产的继承权。 2、代位继承要求代位继承人的直系长辈血亲必须享有合法的继承权,小朱父亲丧失继承权,小朱便失去了代位继承的基础,所以小朱不能代位继承其父亲应得的遗产份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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