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嘱继承的财产配偶可以分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遗嘱继承的财产配偶是否可以分的问题,具体分以下两种情况来分析:
一、遗嘱明确指定的情况 当遗嘱中清晰明确地指定了遗产由特定的继承人来继承,并且该指定的继承人并非配偶时,通常情况下,配偶是不能分得这部分通过遗嘱继承的财产的。 这是因为遗嘱是被继承人对自身财产作出的处分安排,它反映了被继承人内心真实的意愿。 只要这份遗嘱是在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前提条件下订立的,例如,被继承人在遗嘱中写明某套房产由其子女单独继承,那么配偶就不能主张对该房产的继承份额。 二、遗嘱未明确指定或部分未指定的情况 若遗嘱对部分财产没有作出明确的处分说明,或者存在遗嘱无效的部分,而这部分所涉及的财产,就需要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来办理。 在法定继承的顺序中,配偶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和其他第一顺序继承人,像子女、父母等,享有平等的继承权,有权共同继承相应份额的财产。 案情回顾: 小朱去世前立下遗嘱,明确指定自己的一套房产由儿子小李单独继承。小朱的配偶小静认为自己也应分得部分房产,双方产生争议。此外,小朱遗嘱中未对一批贵重字画作出安排,小静主张参与字画的继承分配,小胡(小朱父母)等也有不同意见。 案情分析: 1、对于房产,遗嘱明确指定由小李继承,且遗嘱符合法定要求,小朱订立时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受不当影响,应按遗嘱执行,小静不能分得该房产。 2、对于未作安排的字画,属于遗嘱未明确指定部分,应按法定继承办理。小静作为配偶,与小李、小胡等第一顺序继承人享有平等继承权,可共同参与字画的继承分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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