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嘱多久没公证会失效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遗嘱的效力并不会仅仅因为没有经过公证以及时间的推移而自然丧失,下面我们分不同情况来具体说明:
1.自书遗嘱: 自书遗嘱需由遗嘱人亲自书写全部内容,通过这种方式能够确保遗嘱内容是遗嘱人真实意愿的体现。 书写完成后,遗嘱人要在遗嘱上签上自己的名字,并注明具体的年、月、日。 这是为了明确遗嘱的形成时间,避免后续可能出现的争议。 只要自书遗嘱符合这些形式上的要求,并且确实是遗嘱人内心真实的意思表示,即便没有进行公证,也不会因为时间的流逝而失去法律效力。 2.代书遗嘱: 代书遗嘱要求应当有两个以上具备见证资格的见证人在场进行见证。 其中一人负责代遗嘱人书写遗嘱内容,之后需要由遗嘱人、代书人以及其他在场的见证人共同在遗嘱上签名,并注明准确的年、月、日。 当这些条件都得到满足时,该代书遗嘱不因未进行公证以及时间的推移而失效。 3.口头遗嘱: 口头遗嘱是在危急情况下订立的,不过,当危急情况消除后,如果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等形式重新立遗嘱,那么之前所立的口头遗嘱就会失效,但这并非是因为时间因素或者未进行公证导致的。 公证遗嘱只是遗嘱众多形式中的一种,其他形式的遗嘱只要符合法定的要件,即便没有经过公证,且经过了较长的时间,依然是有效的。 案情回顾: 小朱去世后,其子女就遗嘱效力产生争议。小朱生前留有自书、代书及口头遗嘱。自书遗嘱未公证且时间已久;代书遗嘱有两个见证人但没公证;口头遗嘱是危急时所立,危急情况解除后未重新立书面等形式遗嘱。争议点在于这些遗嘱是否因未公证和时间推移而失效。 案情分析: 1、小朱的自书遗嘱,其亲自书写、签名并注明日期,是真实意思表示,符合形式要求,即便未公证且时间久,依然有效。 2、代书遗嘱有两个以上见证人,遗嘱人、代书人及见证人共同签名并注明日期,满足条件,不因未公证和时间推移而失效。 3、口头遗嘱在危急时订立且有见证人,危急情况解除后未重新立其他形式遗嘱,此口头遗嘱有效,并非因时间或公证因素失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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