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继承自愿放弃也要去公证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房产继承自愿放弃这一行为,不一定要去进行公证。
下面来详细分析一下: 一、公证并非强制程序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在继承开始之后,继承人若想要放弃继承,需要在遗产处理之前,通过书面形式清晰地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 若没有作出相关表示,那么在法律层面上,就会被视为接受继承。 也就是说,只要以书面形式明确地表明自己放弃继承的态度就可以了,公证并不是必需的法定程序。 例如,继承人可以自行书写一份放弃继承声明书,详细写明自己放弃继承房产的意愿、房产的具体信息等内容,签字确认后,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二、公证的作用 尽管公证并非强制要求,但公证放弃继承声明书有着重要意义。 它能够增强这份声明的证据效力。 在后续可能出现的各种纠纷中,经过公证的放弃声明,其证明力相对更高。 总之,放弃房产继承在法律上不强制要求公证。 不过从保障各方权益以及避免纠纷的角度出发,进行公证是一种比较稳妥的做法。 案情回顾: 小朱、小李和小胡是房产继承人。小朱欲放弃房产继承,自行书写放弃继承声明书,未进行公证,小李和小胡对小朱放弃行为的真实性存疑,引发争议,焦点在于放弃房产继承未公证是否有效。 案情分析: 1、依据法律,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表示即可,公证非强制程序,所以小朱自行书写的放弃声明书签字确认后具有法律效力。 2、虽公证非必需,但有增强证据效力的作用。在此案中,若小朱进行了公证,在小李和小胡存疑时,公证过的声明能更有效保障他们权益,避免房产继承纠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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