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配偶去世遗产只有一个名字怎么分配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配偶不幸去世,而遗产登记在其一人名下时,遗产的分配会遵循特定的原则,具体情况如下:
一、确定遗产范围 在进行遗产分配前,首先要明确遗产的实际范围。 因为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很多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需要先从中分出属于在世一方的部分,剩下的才是去世配偶真正的遗产。 例如,夫妻共同拥有一套价值100万的房产,按照一般原则,其中50万应归在世一方所有,而另外的50万则属于去世配偶的遗产。 除了房产,像夫妻共同的存款、车辆等财产,也都需要按照类似的方法进行划分。 二、看有无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 如果去世配偶留有合法有效的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那么遗产的分配就应当按照遗嘱或者协议的内容来执行。 遗嘱体现了被继承人对自己财产的处分意愿,只要符合法律规定,就具有法律效力。 三、法定继承 要是没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遗产就会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来办理。 法定继承中,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 通常情况下,这些第一顺序继承人应均等分配遗产。 不过,对于生活有特殊困难并且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当给予适当照顾。 而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可以适当多分一些。 案情回顾: 小朱的配偶小李不幸去世,留下登记在小李一人名下的房产、存款等财产。争议点在于这些财产如何分配,小朱认为应全归自己,而小李的父母认为应按法定继承均分。 案情分析: 1、确定遗产范围方面,房产、存款等夫妻共同财产需先分出一半归小朱,剩余部分才是小李的遗产。 2、看有无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若小李留有合法有效遗嘱或协议,应按其内容执行。 3、若没有遗嘱或协议,按法定继承办理。小朱、小李子女及小李父母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一般应均等分配遗产,但对生活困难且缺乏劳动能力的,或尽主要扶养义务、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可适当照顾或多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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