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继承房子顺序怎么排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房产继承顺序有着明确规定,具体内容如下:
一、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和父母。 其中,“子女”的范畴较为广泛,涵盖了多种情况。 婚生子女,即通过合法婚姻关系生育的子女,他们在房产继承中享有平等的权利。 非婚生子女,虽出生时父母未形成合法婚姻关系,但在法律上同样享有继承房产的权利。 养子女是通过合法收养程序成为家庭一员的子女,他们与亲生子女在继承方面具有同等地位。 还有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父母”同样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二、第二顺序继承人 第二顺序继承人有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兄弟姐妹具体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以及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三、继承规则 继承开始后,通常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房产,此时第二顺序继承人不参与继承。 只有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情况下,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另外,被继承人可以通过立遗嘱的方式,自主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房产,也可以将个人房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案情回顾: 小朱去世后留下一处房产,小朱有婚生子女小李、非婚生子女小胡,养子女小丽,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小静。同时还有兄弟姐妹等第二顺序继承人。争议点在于房产该由谁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是否能参与继承。 案情分析: 1、根据民法典规定,小李、小胡、小丽、小静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在房产继承中享有平等权利,通常应由他们先继承房产,第二顺序继承人此时不参与继承。 2、若小朱生前立有遗嘱,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房产,或者将房产赠与他人,则应按照遗嘱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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