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死后房产继承顺序是什么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死后房产继承顺序有明确规定,具体如下:
一、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和父母。 其中: -配偶:与被继承人存在合法婚姻关系的另一方。 -子女:涵盖范围较广,不仅有婚生子女,即通过合法婚姻生育的子女;还包括非婚生子女,也就是未在合法婚姻关系下生育的子女;养子女,经合法收养程序确立收养关系的子女;以及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父母:包括生父母,即亲生父母;养父母,通过合法收养关系成为父母;还有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二、第二顺序继承人 第二顺序继承人有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具体来说: -兄弟姐妹:包含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以及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继承开始后,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房产,此时第二顺序继承人不参与继承。 只有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情况下,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另外,若被继承人留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那么应优先依照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的内容来进行房产继承,因为遗嘱继承和遗赠的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 案情回顾: 小朱去世后留下一套房产,其有配偶小丽、非婚生子女小胡,养父母小李和小静。同时,小朱留有遗嘱表明房产由小胡继承,这引发了小丽、小李和小静对于房产继承的争议。 案情分析: 1、从法定继承顺序看,小丽作为配偶、小胡作为非婚生子女、小李和小静作为养父母,均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本应参与继承。 2、但因小朱留有遗嘱指定房产由小胡继承,根据遗嘱继承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的规定,该房产应按照遗嘱内容由小胡继承,小丽、小李和小静虽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在此情况下也不能继承该房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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