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嘱只将财产给一个子女可以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明确规定公民享有通过遗嘱来自由处分个人财产的权利。
这一规定充分尊重了公民对自身财产的支配权。 1.遗嘱自由原则的具体体现: 遗嘱自由原则赋予了遗嘱人充分的自主权。 遗嘱人完全可以依据自己内心真实的意愿,去指定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来继承自己的财产。 不仅如此,还能够将财产赠与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个人或者组织。 例如,一位老人可能因为某个子女在其生活中悉心照料、尽到了主要的赡养义务,而决定在遗嘱中只将财产留给这一个子女,这是在法律允许范围之内的合理安排。 2.遗嘱有效的关键条件: 遗嘱若要具备法律效力,必须满足一系列严格的条件。 首先,立遗嘱时,遗嘱人需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也就是说,其精神状态和认知能力必须正常,能够清晰地理解自己的行为及其后果。 其次,遗嘱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不能存在受欺诈、胁迫等影响其自主意愿的情形。 最后,遗嘱的形式也要严格符合法律规定。 只要遗嘱满足法定的有效条件,遗嘱人就能够按照自己的意愿,将财产只留给一个子女。 案情回顾: 小朱生前立下遗嘱,欲将财产只留给悉心照料自己的小胡,而排除其他子女的继承权。小朱去世后,其他子女对该遗嘱的有效性提出质疑,争议焦点在于遗嘱是否满足有效条件。 案情分析: 1、从遗嘱自由原则看,小朱有权依据自身意愿指定继承人,将财产留给尽到主要赡养义务的小胡,此安排在法律允许范围内。 2、关于遗嘱有效条件,若小朱立遗嘱时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遗嘱是其真实意思表示,且形式符合法律规定,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