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嘱没有给未成年子女有效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遗嘱没有给未成年子女是否有效的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以下为您详细说明:
一、遗嘱有效的情况 遗嘱人对自己的个人财产拥有处分权,这是基于法律赋予的权利。 在立遗嘱时,如果遗嘱人充分考虑到了未成年子女的生活状况,尤其是对于那些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未成年子女,为他们保留了必要的遗产份额。 即使在遗嘱中没有明确地将财产分配给这名未成年子女,这样的遗嘱通常也是有效的。 因为遗嘱人已经从保障未成年子女基本生活的角度出发,履行了相应的责任。 二、遗嘱无效的情况 法律明确规定,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若未成年子女正处于这种境地,剩余的遗产部分,才可以参照遗嘱确定的分配原则进行处理。 总之,判断遗嘱在此情况下的效力,关键就在于是否为符合条件的未成年子女保留了必要的遗产份额。 案情回顾: 小朱去世前立下遗嘱,未明确给未成年的儿子小李分配财产。小李身体残疾无法劳动且无其他经济来源,其认为遗嘱应无效,要求分得必要份额;而其他继承人则认为遗嘱有效,应按遗嘱执行,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若小朱在立遗嘱时,充分考虑小李生活状况,预留了足够小李成年前生活、教育、医疗等基本开销的资金或财产,即便遗嘱未明确给小李财产,该遗嘱通常有效,因小朱已履行保障小李基本生活的责任。 2、若小李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而遗嘱未为其保留必要份额,那么在处理遗产时,须为小李留出维持基本生活的必要份额,剩余部分才可参照遗嘱分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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