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再婚给子女钱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再婚给子女钱的问题,确实需要根据不同的情况进行具体分析:
一、赠与情况 如果是将自己的个人财产赠送给子女,这种行为在法律上是合法有效的。 但需要注意的是,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是可以撤销赠与的。 例如,在房产还未办理过户手续前,赠与人可以改变主意不再赠与。 不过,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是除外的。 二、抚养费用方面 为了履行抚养子女的义务而支付一定费用,这是法定义务。 在再婚家庭中,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 抚养费的数额需要综合考虑子女的实际生活需要、当地的生活水平以及支付方的经济能力等因素。 支付方式可以由双方协商确定,若协商不成,可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决。 三、遗产安排问题 如果是考虑到日后遗产分配问题提前给予子女财产,要格外谨慎。 这可能会影响到其他法定继承人的权益。 所以,在进行这种安排时,要确保给子女钱的行为符合法律规定和自身意愿。 案情回顾: 小朱再婚后,打算将名下房产赠给子女,后又反悔,此时房产尚未过户。小胡作为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与小丽就抚养费数额及支付方式产生争议。小静考虑遗产分配提前给子女钱,引发其他法定继承人不满,争议产生。 案情分析: 1、小朱赠与房产,在房产未过户即权利未转移前,依法可撤销赠与,除非赠与合同经公证或具公益、道德义务性质。 2、小胡与小丽关于抚养费的争议,应综合子女实际需要、当地生活水平及支付方经济能力确定数额,支付方式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 3、小静提前给子女钱安排遗产,可能影响其他继承人权益,需确保行为合法且符合自身意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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