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已故的人的东西怎么处理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已故之人留下的东西,一般会按照以下几种常见的方式来处理:
一、有遗嘱的情况 当死者在生前立下了合法且有效的遗嘱时,其财产的分配就要严格依照遗嘱所指定的内容来执行。 遗嘱能够对个人所拥有的各类财产进行详细安排,这种方式充分尊重了死者生前的意愿。 二、无遗嘱的情况 在没有遗嘱的情形下,则按照法定继承的规定来办理。 法定继承有着明确的继承顺序,第一顺序继承人包含配偶、子女以及父母。 在继承开始后,首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进行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此时不参与继承。 只有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情况下,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三、特殊物品处理 对于一些虽价值不高但具有特殊意义的物品,而对于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财产,会归国家所有,并用于公益事业。 要是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的成员,那么这些财产就归其所在的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 案情回顾: 小朱去世后,留下房产、存款及与老友的合影等。小朱生前立有遗嘱,明确房产与部分存款分配,但对合影未作安排。其配偶小李、子女小胡和小丽对合影的归属产生争议,且小丽认为遗嘱中房产分配不合理。此外,还有部分财产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 案情分析: 1、对于遗嘱明确安排的房产和存款,应严格按遗嘱执行,以尊重小朱生前意愿。小丽若认为不合理,若无证据证明遗嘱存在违法等无效情形,其主张难以得到支持。 2、合影等特殊意义物品,小李、小胡和小丽应友好协商分配。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财产,若小朱非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归国家用于公益事业;若是,则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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