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嘱继承人范围包括哪些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遗嘱继承人范围的确定,主要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一、法定继承人范围 遗嘱继承人一般是从法定继承人范围内进行选择的。 法定继承人涵盖了多个类别: 首先是配偶,即与被继承人存在合法婚姻关系的另一方。 其次是子女,这其中包括婚生子女,也就是在合法婚姻关系中所生育的子女;非婚生子女,虽出生时父母不具备合法婚姻关系,但同样享有继承权;养子女,通过合法收养程序确立收养关系的子女;还有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即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形成了实际的抚养教育关系。 然后是父母,包含生父母、养父母以及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最后是兄弟姐妹,具体有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以及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还有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特殊情况说明 在某些特殊情况下,自然人可以通过立遗嘱的方式,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不过,这种行为属于遗赠,和遗嘱继承是不同的范畴。 需要明确区分两者,遗嘱继承是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进行财产分配,而遗赠是将财产给予法定继承人之外的主体。 总之,遗嘱继承人通常是在法定继承人中指定的,被继承人能够按照自己的意愿对财产进行合理分配。 案情回顾: 小朱去世前立下遗嘱,将部分财产留给养女小丽,部分财产赠给一直照顾自己的邻居小胡。小胡认为自己应按遗嘱继承,小丽则称小胡非法定继承人,该部分应是遗赠,双方就小胡能否按遗嘱继承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小丽作为养女,属于法定继承人中的子女类别,依法享有遗嘱继承权,小朱将财产留给她属于遗嘱继承范畴。 2、小胡并非法定继承人,小朱将财产赠给他应属于遗赠。遗嘱继承和遗赠有明确区分,遗嘱继承是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分配财产,而遗赠是给予法定继承人之外的主体,所以小胡不能按遗嘱继承相关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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