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产只给儿子不给女儿可以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遗产继承中女儿继承权的相关问题,具体情况如下:
一、法定继承下女儿继承权受保护 从法律规定的角度来讲,在法定继承的情形中,是不能随意剥夺女儿的继承权的。 我国《民法典》明确规定,男女享有平等的继承权。 儿子和女儿在法定继承中属于同一顺序继承人,对父母的遗产拥有平等的继承权利。 例如,在一个普通家庭中,父母去世后留下的房产、存款等遗产,儿子和女儿理论上应享有同等份额的继承权,任何一方都不能无故被排除在外。 二、遗嘱继承可改变分配但有条件 然而,被继承人若通过遗嘱的方式来安排自己的遗产,是可以决定将遗产只留给儿子而不给女儿的。 因为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 只要这份遗嘱是被继承人真实意愿的体现,并且其形式和内容都符合法律的规定,那么在遗产分配时就应当按照遗嘱来执行。 三、特殊情况需为女儿保留份额 需要注意的是,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若女儿存在这种情况,即便遗嘱中没有为其分配遗产,也需要为其保留相应份额,以保障其基本生活。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是兄妹,父母去世后留下房产和存款。小朱认为自己是儿子应全得遗产,想剥夺小丽继承权,双方产生争议。且父母生前留有遗嘱将遗产给小朱,但小丽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 案情分析: 1、在法定继承下,男女享有平等继承权,小朱不能随意剥夺小丽的继承权,他们作为同一顺序继承人对父母遗产有平等继承权利。 2、遗嘱继承虽优先于法定继承,但父母遗嘱若未给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小丽保留必要份额,该遗嘱部分无效,应给小丽保留相应份额以保障其基本生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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