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儿子继承财产债务也要继承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儿子在继承财产时是否也要继承债务这一问题,需要根据不同情况具体分析:
一、限定继承原则 按照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继承人要以所得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来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具体来说,当儿子继承财产后,他需要在继承财产的实际价值这个范围内,对被继承人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在这种情况下,儿子需要在这100万元的范围内去清偿80万元的债务。 这意味着,儿子最多只需拿出80万元来偿还债务,而不需要用自己的其他财产去填补。 因为限定继承原则就是为了保障继承人在合理范围内承担责任,避免因被继承人的债务而过度影响继承人的生活。 二、超出部分无需偿还 若被继承人的债务超过了遗产的实际价值,对于超出的那部分债务,继承人在法律上没有必须偿还的义务,除非继承人自愿偿还。 例如,被继承人的债务达到了120万元,而遗产实际价值只有100万元,那么超出遗产价值的20万元,儿子从法律角度讲是没有偿还义务的。 只有当儿子出于亲情或其他原因,自愿选择偿还这20万元时,才需要进行偿还。 案情回顾: 小朱去世后留下100万元财产及120万元债务,其子小李在继承财产时,对于是否要继承这超出遗产价值的20万元债务,与债权人小胡产生争议,小胡要求小李全额偿还,小李则认为不应偿还超出部分。 案情分析: 1、根据限定继承原则,小李需以所得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清偿债务,即在100万元范围内承担责任,所以对于100万元内的债务小李有偿还义务。 2、对于超出遗产实际价值的20万元,小李在法律上无必须偿还的义务,除非其自愿偿还,小胡要求小李偿还超出部分缺乏法律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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