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公证给子女可以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房屋是可以通过公证的方式给到子女的,下面为你详细介绍相关内容:
1.赠与公证: 房屋产权人若想把房屋给子女,可以选择赠与这种方式,并办理赠与公证。 具体来说,赠与公证是公证机构依据当事人提出的申请,对赠与人将自身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以及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这一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证明的活动。 在办理赠与公证时,产权人需准备好相关证件材料,如身份证、房产证等,和子女一同前往公证机构,按要求填写申请表,提交材料,经公证人员审核无误后,即可完成赠与公证。 但要注意,办理完赠与公证后,还必须到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手续。 只有完成这一步,子女才真正取得房屋的所有权。 2.遗嘱公证: 产权人还可以通过立遗嘱的方式,指定在自己去世后,房屋由子女继承,并且对所立遗嘱进行公证。 遗嘱公证是公证机构对遗嘱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立遗嘱人需要在意识清醒、思维清晰的状态下,按照自己的真实意愿书写或口述遗嘱内容。 公证机构会对遗嘱内容、立遗嘱人的行为能力等进行严格审查。 遗嘱生效后,通常是立遗嘱人去世后,子女就可以凭借遗嘱去办理房屋的继承过户手续。 案情回顾: 小朱欲将自己的房屋给子女小静,考虑赠与公证和遗嘱公证两种方式。小朱先办理了赠与公证,但未去不动产登记部门办产权变更登记。后又立遗嘱公证指定房屋由小静继承。小朱去世后,小静不知该以何种方式取得房屋所有权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关于赠与公证,小朱虽办理了赠与公证,但未完成房屋产权变更登记手续,按照规定,小静此时并未真正取得房屋所有权。 2、关于遗嘱公证,在小朱去世后,遗嘱生效,小静可凭借遗嘱办理房屋的继承过户手续。但由于之前的赠与公证未完成产权变更,此时应以遗嘱公证为准来办理房屋过户,小静应按遗嘱继承程序取得房屋所有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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