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没有遗嘱怎样到公证处公证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确实无法办理遗嘱公证。
不过,这时可能会涉及到与法定继承相关的公证事项,下面为你详细介绍一下其一般办理流程: 一、准备材料 1.法定继承人身份证件:所有法定继承人都需要准备好能证明自身身份的证件,常见的如身份证,它能准确显示个人的身份信息;户口簿也是重要的证明材料,能体现家庭成员关系等信息。 2.被继承人死亡证明:比如由医院出具的死亡通知书,这是对被继承人死亡情况的权威记录;公安机关的销户证明同样有效,它表明被继承人的户籍已被注销。 3.被继承人财产证明:像房产证能证明房产归属;银行存款凭证则可显示其在银行的存款情况等。 4.亲属关系证明:可由被继承人或继承人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或者由居委会、村委会出具,并且需要由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以此证明亲属关系的真实性。 二、提出申请 全体法定继承人需共同前往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然后认真填写公证申请表,确保所填信息准确无误。 三、公证审核 公证处收到申请和材料后,会仔细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还会通过多种方式调查核实相关情况。 只有在审核通过后,公证处才会出具公证书。 案情回顾: 小朱去世后未留遗嘱,其法定继承人小李、小胡等欲办理与法定继承相关的公证。但在准备材料过程中,对于亲属关系证明由单位人事部门出具还是居委会出具存在争议,且担心材料不齐无法通过审核。最终共同前往公证处申请,等待审核结果。 案情分析: 1、关于亲属关系证明,无论是被继承人或继承人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还是居委会、村委会出具并经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均符合要求,不存在只能选择其一的情况。 2、公证处审核会依据法定要求对所有材料进行审查核实,只要继承人按规定准备齐全且真实有效的材料,通过审核并获得公证书的可能性较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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