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立遗嘱需要经过子女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立遗嘱是否需要经过子女同意,答案是不需要。
下面为你详细说明: 一、遗嘱性质决定无需子女同意 遗嘱本质上是立遗嘱人对自己个人财产在去世后如何分配的一种单方意思表示。 它反映的是立遗嘱人内心真实的想法和意愿。 每个人都有权利按照自己的意愿去处置属于自己的财产,这是一种基本的财产处分权利,他人不应干涉,包括子女。 比如,一位老人辛苦积攒了一笔财产,他可能因为某个子女长期悉心照料自己,而希望在死后将大部分财产留给这个子女,这是他的自主决定权。 二、法律规定支持无需子女同意 我国《民法典》有明确规定,自然人能够依照相关规定立遗嘱来处分个人财产,还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只要立遗嘱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意思表示是真实的,遗嘱内容不违背法律法规以及公序良俗,并且遗嘱形式也符合法律要求,那么这份遗嘱就是有效的,并不需要征得子女或者其他任何人的同意。 三、特殊情况说明 在实际生活中,为了尽量避免日后可能出现的家庭纠纷,立遗嘱人可以在立遗嘱之前,选择和子女进行适当的沟通交流。 但需要明确的是,这种沟通并非立遗嘱的法定程序,即使不沟通,只要遗嘱符合法律规定,同样是有效的。 案情回顾: 小朱年迈,辛苦积攒了不少财产。其小女儿小静长期悉心照料,小朱便想立遗嘱将大部分财产留给小静。但大儿子小李认为立遗嘱应经子女同意,为此产生争议。小朱坚持按自己意愿立了遗嘱。 案情分析: 1、从遗嘱性质看,遗嘱是立遗嘱人单方意思表示,小朱有权按自己意愿处置个人财产,他因小静照料多而决定多分给她财产,是其自主决定权,无需经小李同意。 2、依据法律规定,只要小朱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遗嘱内容及形式合法,该遗嘱就是有效的,无需征得子女同意。 3、虽沟通交流可避免纠纷,但并非法定程序,小朱即使未与小李沟通,遗嘱符合法律规定依然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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