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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怎么认定遗产继承和赠予
分类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解答
律师解析:
遗产继承和赠予的认定存在多方面区别,具体如下:
一、性质方面
1.遗产继承:当被继承人死亡这一法律事实发生后,其遗留的财产会按照法定或遗嘱规定进行转移。
法定继承是依据法律明确规定的顺序和份额,由特定的亲属继承遗产;遗嘱继承则是被继承人按照自己的意愿,通过遗嘱指定继承人来取得遗产。
这是一种依法进行的财产传承行为。
2.赠予:赠与人在其生前,出于自愿,将自己拥有的财产无偿地给予受赠人,而受赠人需明确表示接受,这是一种双方参与的法律行为,体现了赠与人对财产的自主处分意愿。
二、生效时间
1.遗产继承:自被继承人死亡那一刻起,继承就开始生效。
此时,继承人依法享有对遗产的相应权利。
2.赠予:通常情况下,赠予合同在双方就赠予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且赠与人实际交付赠予财产时才生效。
当然,如果双方有特殊约定,则按照约定执行。
三、主体范围
1.遗产继承:在法定继承中,继承人范围是由法律严格规定的,一般是近亲属等特定主体;而遗嘱继承中,被继承人可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指定继承人。
2.赠予:赠予对象的选择没有严格限制,可以是任何人,不受亲属关系的约束。
综上所述,遗产继承与赠予在性质、生效时间和主体范围等方面差异明显,认定时需全面考虑相关因素。

案情回顾:

小朱去世后留下一笔财产,其生前立遗嘱指定小李继承部分遗产,其余按法定继承。小胡主张小朱生前曾口头答应赠予自己部分财产,双方为此产生争议,焦点在于该行为是遗产继承还是赠予的认定问题。

案情分析:

1、从性质看,小朱去世后财产按遗嘱和法定规定转移给小李等继承人,这是遗产继承的法定或遗嘱传承行为。而小胡主张的赠予,需小朱生前自愿且小胡明确接受才成立,小胡难以证明该口头答应符合赠予性质。
2、生效时间上,小朱死亡时继承生效,小李等继承人有相应权利。而赠予需达成一致且实际交付财产才生效,小胡主张的赠予未实际交付,不生效。
3、主体范围方面,继承有严格主体规定,赠予对象无严格限制。但小胡主张的赠予缺乏有效证据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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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5 9:48: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