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现在自立遗嘱还有效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自立遗嘱也就是自书遗嘱,在满足法定条件时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下面为你详细介绍相关要点: 一、遗嘱人资格 遗嘱人必须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这意味着遗嘱人在精神状态、认知能力等方面都要达到相应标准,能够清晰、准确地表达自己内心真实的想法和意愿。 比如,年满18周岁且精神健康状况良好的成年人,或者年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但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且精神正常的人,才有资格订立自书遗嘱。 二、形式要求 1.遗嘱内容必须由遗嘱人亲自书写。 不能由他人代写或打印后签字,要确保是遗嘱人自己的笔迹,这样才能体现遗嘱的真实性和严肃性。 2.遗嘱人要在遗嘱上签上自己的真实姓名,并明确注明书写的年、月、日。 准确的日期有助于确定遗嘱的先后顺序等。 三、内容合法 遗嘱内容不能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不能违背公序良俗。 而且,必须是遗嘱人真实的意思表示,不存在被欺诈、胁迫等影响其自主意愿的情况。 例如,不能在遗嘱中规定剥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必要遗产份额。 四、处分财产合法 遗嘱所涉及处分的财产必须是遗嘱人个人的合法财产。 如果处分了属于他人的财产,那么这部分内容是无效的。 比如夫妻共同财产,不能未经另一方同意就全部当作个人财产进行处分。 只要符合上述这些条件,自立遗嘱就是有效的,后续就可以按照遗嘱内容来进行遗产分配。 案情回顾: 小朱在80岁时自书遗嘱,将房产留给小丽。但小朱患老年痴呆多年,认知不清。遗嘱由他人代写后小朱签字,未注明日期,且房产为小朱与小静的夫妻共同财产。小胡作为小静与小朱另一继承人,对遗嘱效力存疑,引发争议。 案情分析: 1、小朱患老年痴呆多年认知不清,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不符合遗嘱人资格要求,影响遗嘱效力。 2、遗嘱由他人代写后签字,未满足遗嘱内容必须由遗嘱人亲自书写的形式要求,且未注明日期,无法确定遗嘱先后顺序。 3、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小朱未经小静同意处分全部房产,涉及处分他人财产,该部分内容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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