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妻子继承共同遗产包含自己的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和遗产继承相关问题时,有以下几点需要明确:
一、准确区分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财产,通常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这其中涵盖了诸多方面,比如双方在婚姻期间的工资、奖金收入,生产、经营所得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等。 在着手进行遗产继承程序之前,必须先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合理分割。 一般情况下,是将这些共同财产平均分配,也就是其中一半归配偶所有,而另一半则作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例如,夫妻婚后共同购买了一套房产,在遗产继承时,该房产就需先进行这样的分割。 二、明确确定遗产范围 当完成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后,从中划分出属于被继承人的那部分财产,这才是真正意义上的遗产。 这一步骤至关重要,它确定了后续遗产继承的具体标的。 三、明晰妻子的继承情况 妻子作为法定继承人之一,会与其他法定继承人一同,依据法定继承的顺序和份额,对被继承人的遗产展开继承。 需要强调的是,所谓妻子继承的“共同遗产”这种表述并不准确。 妻子实际继承的是经过分割后属于被继承人的那部分遗产,并不包含原本就属于自己的那一半夫妻共同财产。 只有清晰认识这一点,才能在遗产继承过程中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丽是夫妻,婚后共同经营生意获利购买一套房产。小朱去世后,小朱的父母小胡和小静认为房产应全部作为遗产继承,而小丽认为应先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自己先得一半,另一半再作为遗产分配,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关于房产归属问题,该房产是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经营所得购买,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按照法律规定,应先进行分割,一半归小丽所有。 2、确定遗产范围方面,分割后属于小朱的那一半房产才是遗产。小丽作为配偶与小胡、小静等法定继承人,应按法定继承顺序和份额继承小朱那部分遗产,而不是将整套房产都作为遗产继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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