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自书遗嘱起法律效力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自书遗嘱在法律层面是具有效力的,不过要满足一系列特定条件,以下为您详细说明:
一、遗嘱人需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这意味着遗嘱人要能够独立开展各类民事活动。 具体来说,其精神状态必须正常,思维清晰,能够准确理解自己行为的意义和后果。 比如,不能处于神志不清、精神错乱等无法正常思考和表达的状态,要能够清楚、准确地表达出自己内心真实的意愿,这样所立遗嘱才可能有效。 二、遗嘱须体现真实意思 遗嘱必须是遗嘱人完全出于自愿所立,不存在任何受欺诈、胁迫等违背其内心真实想法的情形。 例如,不能是在他人的欺骗诱导下,或者在受到威胁逼迫的情况下订立遗嘱。 三、遗嘱内容要合法 遗嘱内容不能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同时,只能处分属于自己的财产,对于不属于自己的财产,是没有处分权的。 比如,不能擅自将他人的房产等财产在遗嘱中进行分配。 四、遗嘱应符合形式要求 自书遗嘱要求由遗嘱人亲自用笔书写,写完后要签上自己的名字,并注明具体的年、月、日。 只要自书遗嘱满足上述所有条件,那就是有效的。 需要注意的是,若存在多份遗嘱且内容相互抵触,那么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在实际生活中,要是对自书遗嘱的效力产生争议,可以通过诉讼等法律程序,由法院依据相关法律进行认定。 案情回顾: 小朱生前自书了一份遗嘱,将自己的房产留给小李。小胡却称小朱立遗嘱时神志不清,且是受小李胁迫,遗嘱应无效,双方为此产生争议。该遗嘱由小朱亲自书写,有签名和日期,但小胡对小朱当时状态存疑。 案情分析: 1、关于遗嘱人是否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需查明小朱立遗嘱时精神状态,若神志不清无法正常思考表达,则遗嘱可能无效。 2、对于遗嘱是否体现真实意思,要核实小朱是否受小李胁迫,若存在胁迫情形,遗嘱不符合真实意愿,应认定无效。 3、遗嘱内容方面,确认房产是否为小朱个人财产,若不是,涉及他人财产的处分部分无效。 4、形式上,小朱亲自书写、签名并注明日期,符合自书遗嘱形式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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