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死了之后的债务谁承担责任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死者债务的承担问题,具体可分以下几种情况来分析:
1.有遗产的情况: 当死者留有遗产时,一般会以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来清偿其生前债务。 这里所说的遗产涵盖范围较广,例如房产,无论是城市的商品房还是农村的自建房;还有银行存款,包括定期存款、活期存款等各类储蓄资金。 债权人有权要求从这些遗产中获取相应的清偿。 若存在继承人继承了死者的遗产,那么继承人就需要在其所继承遗产的范围内承担偿还责任。 举例来说,如果继承人继承了价值100万元的遗产,而死者生前的债务为80万元,这种情况下继承人就需要偿还这80万元的债务。 但要是死者的债务达到了120万元,超出了遗产价值,继承人也只需偿还100万元,超出部分无需承担。 2.没有遗产的情况: 在死者没有留下任何遗产的情况下,通常债务就不再进行偿还。 因为没有可供清偿的财产基础,也就缺乏了偿还债务的物质支撑。 3.夫妻共同债务的情况: 如果死者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那么生存一方的配偶需要对全部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也就是说,不管遗产情况如何,配偶都有义务偿还全部债务。 案情回顾: 小朱去世后留下债务,其有房产、存款等遗产,继承人小李继承了部分遗产。同时,小朱还有一些债务存在争议,部分债权人认为是夫妻共同债务,要求小朱配偶小胡偿还全部债务,部分则要求从遗产中清偿,且遗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时如何处理也存在分歧。 案情分析: 1、对于有遗产的情况,应以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债务,如小李继承遗产,需在继承范围内偿债,超出部分无需承担。 2、若小朱无遗产,通常债务不再偿还。 3、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小胡作为配偶需对全部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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