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人死了债务需要家人偿还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人死了债务是否需要家人偿还这个问题,需要依据不同的具体情况来分析判断:
一、继承人继承遗产的情况 当家人作为继承人承接了死者的遗产时,就需要在继承遗产的实际价值范围内对死者的债务进行清偿。 比如说,死者留下了一套价值10万元的房产,其家人作为继承人继承了这套房产,而死者生前欠下了8万元的债务。 在这种情况下,继承人就需要从这10万元的房产价值中拿出8万元来偿还债务。 要是死者的债务达到了12万元,超过了遗产的价值,那么超出的2万元,继承人通常是无需偿还的,除非继承人出于自愿选择偿还这部分超出的债务。 二、继承人放弃继承的情况 如果家人明确地表示放弃对死者遗产的继承,那么对于死者所欠下的债务,他们就无需承担偿还的责任。 三、家人非继承人的情况 一般来讲,与死者不存在继承关系的家人,像配偶的父母等,通常是不需要对死者的债务进行偿还的。 因为他们没有从死者那里获得遗产,也就没有相应的偿债义务。 案情回顾: 小朱去世后留下债务,其遗产有一套价值20万的房子。小胡作为继承人继承房产,却对是否要用房产偿还小朱18万债务存疑;小丽明确放弃继承遗产,但被债权人要求偿债;小静作为配偶的父母,也被追讨债务,争议点在于不同情况家人是否要偿债。 案情分析: 1、小胡继承房产,应在继承遗产实际价值范围内偿债。即需用房产价值偿还18万债务,若债务超过20万,超出部分小胡通常无需偿还,除非自愿偿还。 2、小丽放弃继承遗产,依据法律规定,她对小朱的债务无需承担偿还责任,债权人要求其偿债缺乏法律依据。 3、小静非继承人,没有从死者处获得遗产,一般情况下无需对小朱的债务进行偿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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