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父母有房儿子女儿有继承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子女继承父母房产的相关情况说明
在房产继承这一问题上,有多种情况需要明晰,具体如下: 1.法定继承下男女平等: 在法定继承的情况下,儿子和女儿都享有平等的继承权。 我国《民法典》明确规定了男女平等享有继承权,子女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 这里所指的子女涵盖范围较广,包括婚生子女,也就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生育的子女;非婚生子女,即便父母没有合法的婚姻关系,其子女同样享有继承权;养子女,通过合法收养程序建立收养关系的子女;以及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所以,在没有遗嘱等特殊情形时,不论儿子还是女儿,都有权继承父母的房产。 2.遗嘱继承优先: 若父母订立了合法有效的遗嘱,明确指定了房产由某一人或某些人继承,那么就应当严格按照遗嘱的内容来执行。 因为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这体现了对被继承人意愿的尊重。 3.特定情形下继承权丧失: 倘若存在继承人虐待、遗弃被继承人等法定丧失继承权的情形,相关继承人可能会丧失对房产的继承权。 例如,继承人长期对被继承人进行身体或精神上的虐待,或者对需要照顾的被继承人遗弃不管等。 总之,一般情况下儿子女儿均有继承父母房产的权利,但具体情况还需结合实际情形进行准确判断。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是兄妹,父母去世后留下房产一套。小朱认为自己是儿子应独自继承,小丽则主张男女平等也有继承权。且小胡作为父母收养的孩子,也想参与继承,小朱对此表示反对。此外,小静曾有遗弃父母行为,却也想分房产。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定继承男女平等原则,小朱和小丽作为婚生子女,都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均有平等的继承权,小朱不能独自继承。 2、小胡作为养子女,同样享有继承权,不能被排除在外。 3、小静因存在遗弃父母的法定丧失继承权情形,会丧失对房产的继承权。若父母有合法有效遗嘱,则按遗嘱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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