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代书遗嘱可以打印么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代书遗嘱在某些情况下是可以打印的,不过要满足相应条件,以下为您详细说明:
一、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这是代书遗嘱打印时的重要条件之一。 见证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也就是说,他们能够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清楚地认识到自己行为的法律后果。 同时,这些见证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不能存在利害关系。 比如,不能是继承人的近亲属,或者与受遗赠人有债权债务关系等,这样才能保证见证的公正性和客观性。 二、由其中一人代书 在有多个见证人的情况下,需由其中一人进行代书。 代书完成后,代书人要在遗嘱上认真地签上自己的名字,并清楚地注明代书的具体年、月、日,这有助于确定遗嘱的形成时间和真实性。 三、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 遗嘱人要在打印好的遗嘱上签名,以此表明其对遗嘱内容是完全认可的。 而其他见证人同样需要签名,这是为了证实遗嘱的真实性,确保遗嘱的订立过程符合法律规定。 在司法实践中,对打印遗嘱的认定标准是比较严格的。 为了保障遗嘱的效力,在订立代书遗嘱时,一定要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来操作。 如果遇到复杂的情况或者对相关法律规定不太清楚,最好咨询专业律师,或者寻求公证机构的帮助,从而确保遗嘱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案情回顾: 小朱欲立代书遗嘱,便让小李帮忙打印并找小胡、小丽作为见证人。但小胡是小朱继承人的近亲属,引发争议。之后小李代书并签名注明日期,小朱和小丽也签了名,小静却质疑此遗嘱效力。 案情分析: 1、小胡作为继承人近亲属,不具备见证人资格,这违反了“见证人需与继承人无利害关系”的规定,可能影响遗嘱效力。 2、虽小李代书并签名注明日期,小朱和小丽也签名,但因见证人中存在不符合条件的小胡,整个遗嘱订立过程存在瑕疵,该打印代书遗嘱可能被认定为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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