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一方死亡房产名字需要更改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夫妻中的一方不幸离世时,房产名字往往需要进行更改。
倘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一方死亡后,其在房产中所占的份额会由其他继承人依法继承。 这时,就必须办理房产变更登记手续,把死者的份额转移到继承人名下。 而如果房产是死者的个人财产,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就可以直接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将房产登记在继承人或者其他相关权利人的名下。 具体的办理流程如下:首先,要提交死亡证明,这是明确房产所有者已经离世的重要依据;其次,还需要提供亲属关系证明,以证明继承人与死者之间的亲属关系;然后,将这些材料一并提交给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由于各个地区的实际情况不同,具体的办理要求和流程也可能会存在差异。 所以,在办理房产名字更改手续时,一定要提前了解当地的相关规定和流程,避免因不了解情况而耽误办理时间或出现错误。 总之,为了防止后续可能引发的法律纠纷,建议大家及时办理房产名字的更改手续,以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是夫妻,小朱不幸离世。他们有一套房产,小朱的家人小胡认为房产是小朱个人财产,可直接过户给小朱父母。但小李认为是夫妻共同财产,小朱的份额应由继承人依法继承。双方对房产性质存在争议,且不知如何办理名字更改手续。 案情分析: 1、若房产为小朱个人财产,小胡的想法合理,可按规定直接办理过户。 2、若为夫妻共同财产,小李的说法正确,小朱份额应由法定继承人继承,之后再办理变更登记。办理时需按流程提交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等材料给不动产登记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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