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继承怎么解决手续?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办理继承公证;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过户登记;
2、提交公证书、遗嘱等材料;审核提交的材料; 3、符合规定的条件,予以办理过户登记。房产继承是指按照《继承法》的规定,是指依照法定程序把被继承人遗留房屋所有权及其土地使用权转移归继承人所有的法律行为。房产继承,是所有权及使用权继受取得方式的一种。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
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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