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建筑合同可以约定管辖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可以,但建设工程合同约定管辖不得违背专属管辖,应当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一、专属管辖是地域管辖的一种。法律规定某些案件必须由特定的法院管理,当事人不能以协议的方式加以变更。具有强制性和排他性,与特别管辖不完全相同。 二、民事诉讼的专属管辖有: 1、因不动产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2、港口作业中发生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3、因登记发生的诉讼,由登记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4、继承遗产的诉讼,被继承人生前户籍所在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5、破产诉讼,由破产企业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行政诉讼的专属管辖:因不动产提起的行政诉讼案件,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
下列案件,由本条 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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