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内分割财产协议的效力是什么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婚内分割财产协议在符合特定条件时具有效力。
其一,协议需是夫妻双方真实意思的体现。 这意味着双方在签订协议时,应是在平等、自愿且没有受到欺诈、胁迫等不当影响的情况下进行的。 同时,协议内容不能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以及公序良俗。 比如,不能约定将全部财产都归一方所有,而让另一方在生活上毫无保障,这样的约定可能就会被认定无效。 其二,该协议对夫妻双方有约束作用,双方应当依照协议约定去履行各自的义务。 其三,在离婚时,此协议可作为财产分割的关键依据,法院一般会参照协议内容作出判决。 不过要注意,协议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 例如,一方与他人恶意勾结,将夫妻共同财产转让给第三人,若第三人符合善意取得条件,即不知情、支付合理对价且完成交付等,那么第三人就能取得该财产所有权。 总之,婚内分割财产协议要满足相关条件才有效,其效力在不同情形下会有所不同。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是夫妻,二人签订婚内分割财产协议,约定大部分财产归小朱,小李仅得少量财产致生活难保障。后小朱又与小胡恶意勾结,将部分共同财产转让给不知情且支付合理对价的小胡。小李知晓后,要求按协议分割财产并主张小胡返还财产,引发争议。 案情分析: 1、小朱和小李的协议因让小李生活无保障,违反公序良俗,此部分约定可能无效。 2、协议对双方有约束作用,但因协议部分内容可能无效,所以不能完全按协议履行。 3、小胡符合善意取得条件,能取得财产所有权,小李不能要求小胡返还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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