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内公婆出资买的房离婚怎么分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涉及夫妻房产及公婆出资相关的离婚财产分割问题时,具体情况有所不同:
1.若房屋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 一般情况下,此房屋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这是因为登记在双方名下,从法律角度体现了夫妻对该房产的共同共有关系。 公婆对房屋的出资,通常会被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 在离婚时,原则上双方会对该房屋进行平分,即平均分配房产的价值。 2.若房屋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 一般视为公婆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 离婚时,该房屋归登记方所有。 此时,出资公婆的出资可看作是一种债权,由登记方负责偿还。 3.若有证据表明公婆明确表示只赠与一方: 那么该房屋应认定为登记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会进行分割。 总之,确定离婚时的财产分割方式,需综合考虑房屋登记情况、出资证据等多方面因素。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结婚,婚后购房,公婆有出资。争议点在于房产登记情况不同时的分割问题。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离婚时房产怎么分;登记在小朱名下,又该如何分割;若公婆有明确表示只赠与小朱,财产又该怎么处置。 案情分析: 1、若房屋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此房屋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公婆出资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离婚时原则上双方平分房产价值。 2、若房屋登记在小朱名下,一般视为公婆对小朱的个人赠与,离婚时房屋归小朱所有,公婆出资看作债权,由小朱偿还。 3、若有证据表明公婆明确表示只赠与小朱,该房屋认定为小朱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进行分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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