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征用分的的安置房离婚后可以分的份额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来讲,婚后因为土地被征用而分到的安置房,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范畴的。
到了离婚的时候,夫妻双方可以一起商量着来划分各自所占的份额。 要是商量不拢,法院一般会依据具体的情形来作出判定,像安置房的获得时间,双方在其中的出资情况之类的。 要是安置房是在婚后这段时间里得到的,并且双方都为其付出了努力,那通常就会被认定为是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可以平均分配。 可要是安置房是一方在婚前就有的财产,后来被征用了,而且只是这一方出了钱去建设之类的,这种情况下,就有可能会被认定为是这一方的个人财产,在离婚的时候就不会进行分割。 总之,到底是怎样的情况,得结合实际的证据以及相关的法律规定来确切地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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