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赠与财产的效力有哪些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夫妻赠与财产的效力具体情况如下:
1.未明确约定时视为共同财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间进行财产赠与,若没有特别明确地约定该财产只归一方所有,那么通常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例如,丈夫在婚姻期间将名下的一处房产赠与妻子,但是在赠与过程中,没有作出特殊的约定,这种情况下,该房产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这是基于婚姻关系中财产共有的一般原则。 2.明确约定归一方则为个人财产:如果夫妻双方通过书面等明确的方式,约定赠与的财产归一方所有,这样的约定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比如,夫妻婚后购买了一辆车,并且通过书面形式约定此车辆归妻子个人所有,那么此车辆就属于妻子的个人财产。 3.离婚时财产的分割原则:离婚时,对于夫妻共同财产,一般会综合考虑双方的贡献大小、财产的来源等多种因素进行合理分割; 而对于明确约定为一方个人财产的,通常就归该方所有。 总之,夫妻赠与财产的效力要依据具体情形和约定来判定,以保障双方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丽是夫妻,婚姻期间小朱将名下房产赠与小丽,未作特殊约定。后二人感情破裂闹离婚,小朱主张房产是自己个人财产,小丽则认为是夫妻共同财产。此外,二人婚后还买了辆车,书面约定归小丽个人所有,离婚时小朱想分割该车,引发争议。 案情分析: 1、对于房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小朱赠与小丽且无特殊约定,依据婚姻关系中财产共有的一般原则,该房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关于车辆,夫妻双方已通过书面形式明确约定归小丽个人所有,此约定具有法律效力,所以车辆属于小丽的个人财产,小朱无权要求分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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