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男方婚前的房子离婚怎么能判给我女方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一般情形下,男方在婚前购置的房子,属于其个人财产范畴。
当夫妻双方走到离婚这一步时,该房子通常是不会判给女方的。 不过,在某些特定情况下,房子有可能会判给女方,具体如下: 1.若男方以书面形式明确表示将房子赠与女方,并且还按照相关规定办理了赠与公证或者完成了过户手续。 这种情况下,房子的所有权在法律层面上就发生了转移,女方依法可获得该房屋。 2.要是双方在婚后对这套房屋进行了重大修缮,例如对房屋结构进行改造、重新装修等,或者有添附行为,像增添新的附属设施等,使得房屋的价值有所增加。 那么,女方就可以主张对房屋增值的这部分享有相应权益。 3.倘若男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存在过错行为,比如重婚、与他人同居,又或者存在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恶劣情况。 此时,女方在离婚时就有权利主张获得房屋的所有权。 需要提醒的是,具体的判决结果要依据法律规定以及案件的实际情况来判定。 若遇到此类问题,最好咨询专业律师获取精准的法律建议。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丽结婚,小朱婚前购置一套房子。后二人感情破裂闹离婚,小丽主张该房子应判给自己,争议点在于此房能否判给小丽。 案情分析: 1、若小朱书面表示将房子赠与小丽,且办理赠与公证或完成过户手续,房子所有权依法转移,小丽可获该房屋。 2、若婚后二人对房屋有重大修缮或添附行为使房屋增值,小丽可主张对增值部分享有相应权益。 3、若小朱在婚姻中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等过错行为,小丽离婚时有权主张获得房屋所有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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