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男方的财产算共同财产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关于夫妻财产在离婚时的分割问题,一般而言,婚后所取得的财产通常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是需要进行分割的。
比如夫妻婚后共同购买的房产、共同经营所得的收益等,这些都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积累的财富,离婚时应按照法律规定合理分配。 2.然而,若男方的财产是其婚前的个人财产,像婚前个人出资购买的房产,或者婚前全款购置的车辆等,而且双方没有特别约定将其作为共同财产,那么在离婚时,这些财产明确属于男方个人所有,不会参与到离婚财产的分割当中。 3.此外,婚后若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而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比如工伤赔偿、交通事故赔偿等,以及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明确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同样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 4.要准确判断男方的财产是否为共同财产,需综合考虑财产的取得时间、来源以及双方有无相关约定等因素。 若存在争议,可借助诉讼等法律途径来解决。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丽结婚多年后决定离婚,在财产分割上产生争议。婚后共同购买的房产分割无异议,但小丽主张分割小朱婚前全款买的车,且对小朱因工伤获得的赔偿也要求分割,小朱则认为这些是其个人财产不应分割。 案情分析: 1、对于婚后共同购买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按照法律规定合理分配。 2、小朱婚前全款购置的车辆,是其婚前个人财产,且双方无特别约定作为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归小朱个人所有,不参与分割。 3、小朱因工伤获得的赔偿,属于因人身损害获得的补偿,是其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 4、判断财产归属需综合考虑取得时间、来源及约定等因素,有争议可通过诉讼解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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