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财产不分割离婚协议书为准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协议书在财产分割方面有着重要意义,但并非绝对的判定标准。
具体说明如下: 1.正常生效情况:当离婚协议书经双方认真签字确认,并且在办理离婚登记时,得到婚姻登记机关的认可,那么其中的财产分割条款就具备了法律效力。 比如,夫妻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对房产、存款等财产进行了明确划分并签字,登记机关审核通过后,该分割约定就会生效。 2.可撤销变更情形:若一方有证据表明,在签订离婚协议书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况,使得协议内容明显不公平,那么这一方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撤销或者变更财产分割条款。 例如,一方隐瞒了重要财产信息,诱导另一方签订协议。 3.未明确财产处理:即使协议对部分财产有分割约定,但对于未在协议中明确的财产,还是要依据法律规定来进行分割。 总之,离婚协议书对财产分割有一定约束力,实际案件中需结合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确定最终分割方式。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协议离婚,签订离婚协议书并办理离婚登记。协议中对房产、存款等进行了分割。后小朱发现小李在签协议时隐瞒重要财产信息,且部分财产在协议中未明确处理,小朱认为协议不公平,要求重新分割财产,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小朱与小李签订的离婚协议书,经双方签字且婚姻登记机关认可,正常情况下财产分割条款生效,但小李隐瞒财产信息存在欺诈行为,小朱有权申请撤销或变更相关条款。 2、对于协议中未明确处理的财产,应依据法律规定进行分割,不能仅依据已有协议,需结合具体情况确定最终分割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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