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前的住房公积金离婚也要分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婚前住房公积金在离婚时的分割问题,有以下情况需要明确:
1.一般情况:婚前的住房公积金原则上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通常不予分割。 这是因为住房公积金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的自然增值部分,具有特定的人身属性。 比如,一方在婚前就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这部分资金是其个人在婚前积累的财产,婚后仅仅是在账户上的自然增值,所以一般归个人所有。 2.特殊情况: 若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明确约定将住房公积金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处理,那么离婚时就需按照约定进行分割。 若住房公积金在婚后有共同积累的部分,例如婚后用住房公积金偿还贷款所产生的增值部分,可能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割。 总之,婚前的住房公积金一般不参与离婚分割,但实际处理时要根据具体情况综合判断。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结婚后感情破裂欲离婚,争议点在于小朱婚前的住房公积金在离婚时是否要分割。小朱婚前就开始缴存公积金,婚后有部分增值,且婚后还用公积金偿还贷款产生了增值部分,双方未对公积金归属有明确约定。 案情分析: 1、小朱婚前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原则上属于其婚前个人财产,这部分在婚后的自然增值部分通常也归小朱个人所有,离婚时一般不予分割,因其具有特定人身属性。 2、对于婚后用住房公积金偿还贷款所产生的增值部分,可能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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