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诉讼费如何交纳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诉讼费的交纳标准具体如下:
一、不涉及财产分割或财产争议在20万元以下的情况 若离婚案件不涉及财产分割,或者涉及的财产争议金额在20万元以下,每件需缴纳50元至300元。 比如一些单纯因感情不和而离婚,没有财产方面纠纷的案件,就适用这个标准。 二、涉及财产分割的情况 当离婚案件涉及财产分割时,如果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不需要另行交纳诉讼费。 但如果财产总额超过了20万元,那么超过的部分要按照0.5%的比例交纳诉讼费。 例如,财产总额为30万元,超过20万元的10万元部分,就需按0.5%交纳。 诉讼费用通常由原告在立案时预交,最终由败诉方承担。 若出现调解、和解或者撤诉的情形,诉讼费用会根据具体情况由双方协商分担或者由法院裁定。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标准仅作参考,实际交纳金额可能会因地区等因素存在差异。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感情破裂欲离婚,小朱向法院起诉。双方对是否涉及财产分割存在争议,小朱称无财产纠纷,应按50300元标准交诉讼费;小李则指出有部分财产待分割,且财产总额可能超20万。最终法院需判定按何种标准收取诉讼费。 案情分析: 1、若法院认定该离婚案不涉及财产分割,或财产争议在20万元以下,那么应按每件50元至300元的标准收取诉讼费,由原告小朱预交。 2、若认定涉及财产分割且财产总额超过20万元,超过部分需按0.5%比例交纳诉讼费。诉讼费最终由败诉方承担,若出现调解等情况,则按具体规定分担或裁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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