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内财产协议指定继承人有效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婚内财产协议指定继承人的有效性,需依据具体情形判断:
1.有效情形: 当婚内财产协议是夫妻双方真实意愿的体现时,即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过充分协商达成的关于财产分配及指定继承人等内容的约定,不存在一方被误导、欺骗等情况。 同时,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例如不能违反关于财产处分的基本法律原则,也不违背公序良俗,像不能将财产指定给有严重违法犯罪行为的人等,这样的协议通常是有效的。 2.无效情形: 若协议签订过程中存在欺诈、胁迫等手段,比如一方通过隐瞒重要事实或者以威胁对方人身安全等方式迫使对方签订协议。 或者协议内容侵犯了他人的合法权益,像侵犯了夫妻之外第三人对财产的合法权益等,那么该协议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 总之,要确保婚内财产协议指定继承人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是夫妻,二人签订婚内财产协议指定小胡为财产继承人。但小静认为协议无效,争议点在于该协议指定继承人是否有效,小朱称是双方真实意愿,小李则称签协议时受小朱胁迫。 案情分析: 1、若小朱和小李签订协议时,是在平等、自愿基础上充分协商,不存在误导、欺骗等情况,且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协议指定继承人应有效。 2、若如小李所说签订协议时受小朱胁迫,或者协议内容侵犯了他人合法权益,比如侵犯了夫妻之外第三人权益,那么此协议指定继承人可能会被认定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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