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军婚一方不忠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军婚中,若一方不忠引发离婚,财产分配遵循一定原则:
1.军人个人财产不予分割: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等,这些是对军人因履行职责而遭受身体伤害等情况的补偿,具有特定的人身属性,属于军人个人财产,所以在离婚时不予分割。 2.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平分: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以及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等财产,均为夫妻共同财产。 在通常情况下,会进行平均分配。 3.无过错方有权求偿:对于不忠方的过错行为,无过错方可以请求损害赔偿。 赔偿包含物质损害赔偿,比如因对方不忠行为导致的财产损失;以及精神损害赔偿,用以弥补无过错方所遭受的精神创伤。 4.军婚离婚有特殊规定:法律对军婚有特殊保护,离婚需经军人同意,除非军人存在重大过错,例如重婚、家暴等严重损害夫妻关系的行为。 总之,军婚离婚财产分配要兼顾共同财产平分、军人特殊权益及无过错方求偿。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是军婚夫妻,小朱作为军人。后小李被发现与小胡存在不正当关系,小李提出离婚。争议点在于财产分配及离婚程序,涉及军人个人财产、共同财产分割以及小朱是否同意离婚等问题。 案情分析: 1、军人小朱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等个人财产,因其具有特定人身属性,离婚时不应被分割,这是对小朱履行职责遭受伤害的补偿。 2、夫妻共同财产,如双方在婚姻期间的工资、投资收益等,一般应进行平均分配。 3、小朱作为无过错方,有权向小李请求损害赔偿,包括物质和精神损害赔偿。 4、由于是军婚,离婚需经小朱同意,除非小李能证明小朱存在重大过错,否则难以顺利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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