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有两处房产离婚了怎么分割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离婚时两处房产的分割问题,需依据不同情况进行妥善处理,以下为您详细介绍:
一、两处房产均为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 当两处房产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时,一般遵循均等分割的原则。 在实际操作中,夫妻双方可先尝试协商解决。 比如,一方获得其中一处房产的所有权,同时根据房产的市场价值等因素,给予另一方相应数额的经济补偿。 这样既能保证双方在财产分割上相对公平,也能使房产的归属得到明确。 若双方都希望得到房产,且在经济补偿方面无法达成一致意见,那么可以考虑将两处房产出售。 出售后所得的房款,再按照均等的原则进行分割。 这种方式虽然可能会涉及到房产交易的相关手续和费用,但能有效避免双方因房产归属问题产生的矛盾。 二、存在一方婚前个人财产房产的情况 若其中一处或两处房产为一方婚前个人财产,那么该婚前房产在离婚时仍归个人所有,不参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 不过,如果婚后夫妻双方有共同还贷的情况,对于共同还贷的部分以及因共同还贷而产生的房产增值部分,另一方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三、房产涉及家庭共有财产等复杂情况 当房产涉及家庭共有财产等较为复杂的情况时,需要先进行析产。 也就是明确区分出哪些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之后再按照前面所述的原则进行分割。 总之,离婚时两处房产的具体分割方式,要根据房产的实际状况以及相关法律规定来确定。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离婚时涉及两处房产分割产生争议。一处为小朱婚前购买婚后共同还贷,一处为婚后共同购买。小朱想独占两处房产,小李则要求按法律公平分割,双方僵持不下。 案情分析: 1、对于婚后共同购买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遵循均等分割原则。可协商一方得房并给予另一方经济补偿,若协商不成可出售房产后分割房款。 2、小朱婚前购买婚后共同还贷的房产,该房归小朱,但小李对共同还贷部分及房产增值部分有权获得相应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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