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起诉期间房贷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离婚起诉这个阶段,关于房贷的处理方式大致有这么几种。
倘若这所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会由夫妻双方进行协商,商量好由谁来继续承担房贷。 要是协商不出结果,那法院就会依据具体的情形来作出判决。 比如说,要是其中一方愿意承担全部的房贷,那么在判决里面就会明确指出这一方是还款的义务人,而另一方在房屋进行分割的时候,要给予相应的补偿。 要是双方都有能力承担房贷,那就可以协商各自承担的比例,然后按照约定各自按时去还款。 另外,如果房屋仅仅是登记在一方的名下,并且这一方也愿意独自承担房贷,那就需要提供能够证明自己有还款能力的相关证据,法院通常会支持他的这种主张。 总而言之,在处理离婚起诉期间的房贷问题时,一定要根据具体的实际情况,在充分保障双方合法权益的基础之上,妥善地把这个问题处理好。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丽起诉离婚,涉及夫妻共同房产的房贷处理问题。双方就谁来承担房贷协商不成,产生争议。小朱主张自己承担全部房贷,要求小丽在房屋分割时给予补偿;小丽则认为应按比例分担。此外,该房产登记在小朱名下,小朱表示愿独自承担房贷并提供了还款能力证明。 案情分析: 1、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房屋房贷,双方协商不成时,法院会依据具体情形判决。小朱主张独自承担房贷,法院若认可其还款能力,可能判决其为还款义务人,小丽给予相应补偿。 2、若双方都有能力承担,应协商各自承担比例按时还款。小朱名下房产且其愿独自承担并证明还款能力,法院通常会支持其主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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