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房子女方没出钱离婚后能分到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一般而言,倘若房子是在婚前由男方购置且登记在了男方名下,而女方未曾出一分钱,那么在离婚的时候,女方通常是没有资格分得该房子的。
这是因为在法律层面上,婚前购买的房产一般会被认定为男方的个人财产。 然而,要是房子是在婚后进行购买的,不管登记在谁的名下,除非双方有明确的约定表明只归其中一方所有,不然的话,这种情况下的房子就会被视作夫妻共同财产。 在离婚的时候,女方就能够依照法律规定依法分得相应的份额。 另外,要是男方的父母出资购买了房子,并且明确表示只赠与男方一人,那么女方就不能分到这所房子;但如果没有明确的表示,通常就会被认定为是夫妻共同财产,女方就可以参与到财产的分割当中。 总而言之,能否分到房子主要取决于房子的购买时间、登记情况以及出资等这些因素。 在实际的法律纠纷中,具体的情况需要依据实际的法律规定以及相关的证据来进行准确的判断和裁定。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结婚后闹离婚,涉及房产分割问题。婚前小朱购置且登记在自己名下的房子,小丽未出资;婚后又买一套房;此外,小朱父母也曾出资购房,未明确表示赠与对象。小丽要求分割所有房产,小朱不同意,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对于婚前小朱购置且登记在其名下、小丽未出资的房子,依法应认定为小朱个人财产,小丽无权分割。 2、婚后购买的房子,若无明确约定只归一方所有,应视作夫妻共同财产,小丽有权依法分得相应份额。 3、小朱父母出资购房,未明确表示只赠与小朱一人,该房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小丽可参与分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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