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写房产遗嘱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产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立遗嘱人:
___,女(男),_岁,_省__市__区人,住_省__市__区_号。 我今年_岁,在立遗嘱时精神清醒,由于年事已高,可能发生意外,故立此遗嘱,表示我对自己的财产在我去世之后的处理意愿。 _省__市__区_号房产是我的财产,由__继承此房产; ……(省略)以上是我真实意思表示。 遗嘱执行人: __.本遗嘱一式三份,分别有__、__、_各执一份。 立遗嘱人__(盖章、按手印)见证人: __(签名盖章)_(签名盖章)(见证人必须是无利害关系人,人数至少两人。 )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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